吊裝作業:錫林浩特汽車吊吊裝利用各種吊裝機械吊裝設備.工件.器具.材料等,使其位置發生變化。起重機械:橋式起重機.門式起重機.裝卸機.電纜起重機.汽車起重機.輪胎起重機.履帶式起重機.鐵路起重機.塔式起重機.門座起重機.桅桿起重機.吊車.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等。吊裝作業分級:根據吊裝重物的質量,吊裝作業分為三級:A)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質量大于100t;b)二次吊裝作業吊裝重物質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;c)三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質量小于40t。
2)對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,確保狀態良好(如吊鉤保險扣是否有效.鋼絲繩是否斷絲斷股.U型環是否有滑絲脫扣)。
4)檢查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(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.標志.障礙.警戒區等)。
5)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;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,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,選擇安全逃生通道。
1)起重時,指揮人員必須明確,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。
2)起重指揮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,其他操作人員應明確吊裝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。
4)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,檢查試吊過程中所有機具的受力情況。
如果發現問題,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,故障排除后再試吊,
錫林浩特汽車吊吊裝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。
5)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,應立即向指揮官報告,無指示,任何人不得擅自離職。
6)吊裝物到位前,不得解開吊裝索具;任何人不得隨吊裝設備或吊裝機具升降。
8)不得在雨霧天吊裝;在吊裝過程中,如因故中斷,必須采取安全措施,設備或構件不得過夜懸掛。
9)吊裝物體落下的位置必須用方木或其他材料支撐,以確保物體落下后鋼絲繩順利提取。
將吊索.吊具收回放置在規定的地方,并對其進行檢查.維護。
1)將物品從高空運輸到地面時,用繩子捆起來。
吊裝時,零星物品不得堆放或懸掛在部件上。
零星材料和物品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扎,然后才能吊裝和傳輸。
材料和物品不得隨意扔掉。
工具,防止滑脫傷人或事故。
2)構件必須綁扎牢固,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,吊升時應平穩,避免振動或擺動。
3)吊裝構件時,速度不宜過快,不得在高空停留太久,嚴禁猛升猛降,防止構件脫落。
4)在構件到位后臨時固定前,不得松開鉤子。
解開吊索。
構件固定后,應檢查連接的牢固性和穩定性。
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時,可拆卸臨時固定工具并進行下一次吊裝。